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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创建新四军


  新四军,全称“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是一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持华中抗日斗争的人民军队。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中共中央发出通电,要求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实现全民族抗战。同时向国民党提出统一整编南方各游击区红军和游击队开赴华中敌后抗战的建议。经过激烈的谈判,经国民党当局同意,新四军由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8省14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陆续改编而成。以1937年10月12日为建军纪念日。第一任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参谋长张云逸,副参谋长周子昆,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副主任邓子恢。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在汉口建立军部。为便于同南方各红军游击队联系,尽快完成改编,1938年1月6日,军部移驻南昌。2月6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命令新四军江南部队到安徽歙县岩寺地区集中接受点验。为此,军部4月4日离开南昌,5日进驻岩寺。8月2日进驻泾县云岭。

  组成新四军主要是三大部分:一是原中央苏区留下的红军部队;二是1934年由红七军团组成的北上抗日先遣队和1934年8月从湘赣苏区撤出的红六军团;三是红四方面军的留守部队。这三大部分,经过战斗、转移、挫折、胜利,最后逐渐形成了互相独立、各自为战的14个游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