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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8 “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与土地政策
围绕巩固华中根据地的任务,中共中央和华中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要求各根据地建立主力军、地方军、人民武装(即不脱产的自卫队及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团结一切抗日阶层来坚持敌后抗日斗争,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2年1月28日,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在根据地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这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5月17日,华中局发出《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在华中根据地具体贯彻“二五减租”政策。针对日伪顽的进攻和封锁日益加强,根据地的处境十分困难的情况,1942年9月26日,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联合发出关于精兵简政的通知,各地区本着“缩小机关,减少单位,精干上层,加强下层”的原则,坚决压缩党政军领导机关。为克服日益严重的物资困难,度过黎明前的黑暗时期,华中局于1942年3月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把厉行生产节约运动,当作根据地一项政治任务。华中根据地军民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华中局各项方针政策,保证了战斗的胜利和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
随着中日抗日战争的不断深入,日本侵略者为确保占领区的治安,以便掠夺更多的战略物资,支持其在中国的长期作战和南进太平洋地区作更大的军事冒险,进一步调整了对华战略,确定把整顿和巩固占领区作为对华战略的重要部分,甚至摆到子首位。日军调整了在华中的战略部署,除以主要兵力在正面战场与国民党军对峙外,抽出相当兵力“扫荡”占领区。华中日军共约26万人,其中有一半经常与新四军作战。华中伪军有10多万人,最多时达17万众,全部对付新四军。这些日伪军依托据点和交通线,对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不断进行残酷“扫荡”和“清乡’。而皖南事变后,国民党的基本政策依然是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日、伪、顽沆瀣一气,使新四军处于东西、南北、内外夹击之中。在日伪顽夹击下,苏南、淮南抗日根据地缩小;豫皖苏边区抗日根据地于1941年5月被迫放弃,在苏中、苏北,日军多次聚集强大兵力发动大“扫荡”,妄图一举消灭新四军军部和主力部队,伪化苏中、苏北。为了保卫根据地,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武装坚定地与敌斗争,通过反“扫荡”打击和消灭进犯的日伪军。因此“扫荡”与反“扫荡”贯穿了抗日战争的始终。据不完全统计,新四军从1941年6月到1944年5月,对日伪共计作战12667次,平均每天达11.5次,1941年至1943年对顽军作战共1391次,平均每天1.3次,作战之频繁,战局之紧张,斗争之艰苦;物质供给之困难,皆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