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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总动员 开展大生产 ——新四军第五师在九口堰艰苦创业
作者:李克申 责任编辑:王月红 来源:《铁军》 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7103
1941年夏,鄂豫边区遭到严重旱灾。新四军第五师司令部直属机关所在地随南白兆山地区粮食颗粒无收,受灾尤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人民节衣缩食,以菜代粮,把粮食省下来供给部队。
7月,新四军第五师师长李先念坐镇随南,领导生产救灾工作。在洛阳店小学召开了“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克服困难、争取抗战胜利”大会。鄂北特委、京北工委、随南驻军首长、随南县各区乡主要干部、各群众团体领袖、地方开明士绅及地主富商代表100余人参加了这个大会。李先念同志代表边区党委和五师首长号召军民迅速掀起大生产运动,希望各阶层人士顾全大局和衷共济,帮助政府战胜暂时困难。会场上还设立一个“自愿借粮登记册”,请储粮户自愿登记,借出余粮。会上,有20多个储粮户上台登记,借粮达330余石。
大会结束后,随南根据地的军民大生产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鄂豫边区建设银行还发放了救济款,作为农副商业生产资金。广大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广找生产救灾门路:烧木炭、烧石灰、狩猎、捕鱼、砍扁担、编竹器、织荆条篮篓、采集各种山货、打草鞋、打制农用具铁器、纺纱织布、喂鸡、喂鸭、榨油、磨豆腐等等。随南还专门成立了“军民运输队”组织土特产品运往安陆、应山、应城、钟祥等我们所控制的地区销售,换回粮食、食盐、干菜等生活物资。部队除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外,还帮助群众生产。李先念在随南九口堰孙氏祠房屋边亲自开了3分荒地,种的蔬菜吃不完还送给老百姓。
千塘百坝 兴建水利
1941年,边区党委和五师对于发展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在认识上有了一个飞跃,在政策上作了进一步调整,在资金上给予了一定扶持,把领导农业生产放到了党和政权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
1941年8月中旬,随南县在洛阳区召开了“开展千塘百坝运动动员大会”。地方政府发出了“有田出米、无田出力”,“以工代赈、救灾恤邻”,“兴修水利、消灭灾情”的口号,强调“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及开展千塘百坝运动的战略意义。规定旧有的公、私堰塘、挡坝需要整修的一律加以修补,凡可以利用的河流及一切需要蓄水的地方,根据地势,或筑坝或拦堤或做堰挖塘。
“以工代赈”的具体办法是按田亩数量统筹安排,合理负担。地主绅士堰塘用工,先由边区建设银行发放贷款、政府代垫、年底结账、随征税扣还;贫苦农民、抗属堰塘修补用工,年底结账时可作减免;公用堰塘用工报酬,由县政府拨专款解决。原则是:“自愿互利、定工记账、年终结算”。以工代赈的具体计酬,按劳力强弱分为三个等级:能挑100斤以上者,每个劳动日3升大米;能挑100斤者,每个劳动日2升大米;小孩每人一天1升大米;特殊情况者,其劳动报酬经群众民主评议,可予增减。
李先念经常在洛阳店、九口堰同群众一起挑土、搬石头、打夯,与根据地人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少富户闺秀,在李先念的影响带动下,也投身于“千塘百坝”运动之中。仅随南县11个乡统计就有上万名妇女,日夜战斗在工地上,成为水利工地一支生力军。
随南“千塘百坝”运动从1941年8月中旬开始至1942年春结束,从洛阳区的石板河到清水河,全长20余公里,筑坝70余处,可蓄水10万立方米的清水河水库和李先念等五师首长参加修筑的方家冲拦河坝(随南人民至今仍在受益)开创了随南水利的先河,改变了随南根据地的自然面貌。1942年随南农业获得了历史上少有的好收成。群众高兴地唱道:“李师长、新四军,修水利、为人民”;“河也满、塘也满,引水好灌田”;“仓里满、心里甜,再不过荒年”。
开展货币斗争 控制金融市场
1940年6月,随南军政联合办事处成立并设立财政科。发动群众抵制伪储备币和国民党法币,实行粮食统制与贸易统制,对以贩卖敌货为生意的中下层商人,采取耐心说服教育,对那些顽固不化的奸商,则采取坚决打击。财政科还设立“仇货检查站”和开办合作社。
1941年1月,中央指示各根据地应建立银行,发行货币或辅币,“以边币或辅币吸收境内法币,以扩大边币或辅币的流通范围”。1941年7月,豫鄂边区建设银行在洛阳店九口堰、古城畈等地发放贷款,建立10余处消费合作社,九口堰还办了军人服务社,均由建设银行贷款,以便内部物资交流,特别保证食盐供应。
1942年8月,随南县贯庄、洛阳、古城畈、阁河等4个区的抗属和地方干部家属,共500余人撤离随南到寿山后,成立了“随南县难民委员会”,除安排男性青壮年充实到白兆山游击总指挥部所辖的四十五团,部分女青年到军区和地方部队充任卫生护理人员外,其余人员由边区贷款在寿山办起了“鄂中被服厂”、“安应随修理厂”、“三八卷烟厂”、“军用制鞋厂”、“军人服务社”和“消费合作社”等工商企业,积极为边区军民生活生产服务。“三八卷烟厂”生产的“三八牌”、“55牌”、“慰劳牌”香烟畅销边区,“军用制鞋厂”不仅生产军用布鞋,还把布条加工成布草鞋,供给部队。
与敌伪进行货币比价斗争,及时掌握我区内外市场货币比值的变化,以摆脱敌伪货币贬值对我经济贸易的影响。在与敌伪进行货币交换中,争取对我有利的兑换率,以便边区的物资高价输出,敌占区的物资低价输入。
对储币、法币的斗争政策是:在基本区绝对禁止流通。但是,正当商人得到的储币、法币,须自动到我金库兑换边币,比值按储币、法币的实际价值六折计算。然后将这些钞票拿到敌占区购我所需物资。如得悉储币、法币收藏不交者,查实后即没收,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在游击区尽可能限制使用储币、法币。政府这样有意识地提高边币价值,贬低储币和法币价值,深得根据地人民的支持。群众掌握储币和法币后,便到境外购买物资,以支持边币。在边币通货不足的时候,便发放流通券。
到1942年,我边币已占领了边区金融市场,在与敌伪进行的货币斗争和货币比价斗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合理收税 统筹收支
农业税。为了减轻边区农民的经济负担,1941年春末夏初,随南县洛阳区的全部、古城畈区的大部和阁河区的部分乡村,实行了“二五”减租。随南地区实行“二五”减租后,大大地减轻了根据地中封建性的剥削,改善了穷苦农民生活。在保证交租的政策下,也适当照顾地主阶级的利益,在互相让步、互相尊重对方的情形下,加深各阶层间的团结,提高了全民生产的积极性。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税。
关税。又称进出口税。1940年6月,随南军政联合办事处设财政科,配有稽征、税收、会计等专职财政干部,所辖各区设立财政股的税卡。
1940年9月以后,随南财政科在办事处和边区财政处领导下,对随南地区的税收政策进一步作了调查和调整,使之逐步得到统一。按照《鄂豫边区物资统制总局公告》《鄂豫边区物资总局稽私办法》《出入口特许证暂行办法》《关税税则》《关税税率》《组织商业同业公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主要采取设立固定税卡、设立流动税卡、武装收税、打进敌占区集镇强行收税等办法,使白兆山地区的财政收入始终保持稳定上升状态。
地方税。地方税之大宗收入是洛阳店、人和店、三里店、贯庄、王店、何店、永兴店、柳林店、刘店、和平、紫石铺等集镇的坐商营业税。凡经商户,除每月按账征税外,还要按季节办理营业证,征收手续费。每季更换营业证时,由税收人员、税务所长、财政科长(商户不参加)重新评议。地方税还包括田契税、屠宰税等一些其他税种。
边区和五师的财政收入除上述外,便是向殷实富户、绅士地主宣传共产党的抗日政策及抗战救国的伟大意义,号召他们“有钱出钱”、“有粮出粮”,并向之借款、募捐。一次在随县闰山借出大米200石。一次向茅茨畈街上地主刘万太借银元300元。对于确有真凭实据的汉奸是坚决予以打击的,对没收烟土和黄金、白银等逆产,政策掌握很严,须报经地委批准。
白兆山抗日根据地开展的大生产和财政经济斗争,不仅为保证边区和五师的经费、物资供给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对友军也提供了不少的粮食、经费及其他军需品,为巩固白兆山抗日民主根据地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也做出了很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