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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暴行 罄竹难书——《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编辑手记之二
作者:茅永怀 责任编辑:姚云炤 来源:《铁军》 日期:2015-07-16 浏览次数:7345
虽然年代久远,保存下来的档案、资料散失较多,有不少档案和资料尚待发现和挖掘,加之许多证人相继去世,惨案发生地的党史部门还是克服种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收集、整理出许多惨案的佐证材料,编成了这套较为完整的173个惨案书稿。
铁军传媒网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著名专家《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档案选编》副主编茅永怀给《铁军》杂志发来他撰写的长文《日军暴行 罄竹难书》,以详实的史料深刻揭露了日本侵略者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至1945年抗战胜利期间,在中国制造的一起起血腥惨案,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灭绝人性的侵略本质,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血性教育的生动教材。经作者同意,将此文全文刊发于此,供大家研读。此文节选刊发于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主管主办的《铁军》杂志2015年第8期。
参加《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以下简称《惨案》)的编辑工作,我是从2014年1月份开始的。
刚接手的时候,《惨案》有四册样书,收录有全国129个重大惨案。所谓重大惨案,是指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可以是一天,也可以是几天或几十天,在同一个地点,或是一个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譬如一座城市,或一个县城、一个村庄发生的日军屠杀、强奸中国平民造成800人以上伤亡的惨案。
这129个惨案,有的需要补充资料,有的需要作文字上的编辑和修改。
后来知道,日军在中国境内造成的重大惨案何止这129个!
可是,由于年代久远,保存下来的档案、资料散失较多,有不少档案和资料尚待发现和挖掘,加之许多证人因年事已高相继去世,能够收集到的证据较为充分的惨案材料已不是很多。尽管这样,惨案发生地的党史部门还是克服种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收集、整理出许多惨案的佐证材料,我们将此编成了现在这套较为完整的173个惨案书稿,与其它书稿一起作为第一批调研成果正式出版发行了。
惨案书稿的时间跨度,我们掌握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至1945年抗战胜利为止。佐证资料暂时比较少的,或是惨案持续时间较长的,譬如一些集中营惨案、劳工惨案等,因预定的出版发行时间紧迫,资料收集一时比较困难,这一次暂未收入,以后会陆续编辑出版。劳工、细菌战、“慰安妇”、华侨等伤亡将以专题形式出版发行。
书稿正式出版发行了,可是,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何等的残忍,这是何等的惨烈!
这是人类历史上骇人听闻的屠杀!
我震惊,我愤怒,我心痛……
我听说过战争的残酷,目睹过银幕上的绞杀,纳粹的凶恶、法西斯的残忍已令人不忍耳闻,可日军的惨绝人寰、丧失人性更是无人能及,闻所未闻,令人发指!
多少次,我心痛欲裂;多少次,我彻夜难眠;多少次,我义愤填膺;多少次,我欲拍案而起!
日军给我同胞造成的巨大伤痛令人不忍目睹…
(一)
这173个惨案,涉及到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伤亡人数在万人以上的惨案有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1938年2月6日)30万人、贵州黔南惨案(1944年12月1日—9日)36082人、湖南道县惨案(1944年9月12日—1945年1月20日)34512人、湖南南县厂窖惨案(1943年5月9日—11日)33000多人(另有2500多名妇女被强奸)、安徽广德惨案(1937年11月26日—1938年3月)24000多人(另有数千名妇女被强奸)、广州大轰炸(1938年5月28日—6月11日)10000多人等12个,伤亡人数在5000人至10000人的有江苏苏州惨案(1937年8月16日—11月)死亡7456人(另有2094人受伤或失踪)、云南保山大轰炸(1942年5月4日—5日)8800多人、湖南江永惨案(1944年9月15日—11月1日)8528人、江苏常熟惨案(1937年8月17日—11月20日)8118人(另有213人失踪)、山西晋城惨案(1938年2月—8月)7500多人、湖南常德惨案(1943年11月2日—12月20日)死亡和被强奸7380人、江西进贤惨案(1942年6月2日—8月24日)6337人(另有100多名妇女被强奸)、重庆“五三”“五四”大轰炸(1939年5月3日—4日)6314人等18个,伤亡人数在3000人至5000人之间的有山西宁武惨案(1937年10月8日—10日)4800多人、江苏常州惨案(1937年10月12日—12月)死亡4732人、武汉1938年秋大轰炸(1938年8月11日—9月17日)4700多人、浙江杭州惨案(1937年12月24日—26日)死亡4000多人(另有700多名妇女被强奸)、江西高安1939年秋惨案(1939年8月—9月)死亡4600多人、上海南京路大世界惨案(1937年8月14日、23日)4398人、江苏宿迁惨案(1938年11月22日—1939年2月)4000多人等22个。
在编辑《惨案》一书时,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的要求,我们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原则:
客观撰写。所有事实、数据都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一律用事实说话,材料具体、实在。不允许像写文艺作品那样写惨案的概述,不允许作任何想象、编造和煽情性的描写,不允许刻意追求语言的生动华美,不允许使用任何带有夸张性、主观推断性的文字。经过调研,凡是能够说清的事实、数字都予采用,但仍然说不清的情况、数据,就客观地说明未查核清楚,在汇总和整理数据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绝对不编造数字。
保留原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尊重历史事实。档案怎么记录的,就怎么保留,不随意改变。当事人知情人怎么说的,就怎么记录,不随意加工。所有的材料、事实都经得起法律和学术上的质证。各种数据,都确有根据,不随便编排、采信。不追求任何高数字、高指标。
统一规范。每一个惨案,都分概述和附件两个部分。概述,主要介绍惨案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经过、后果。附件,列出各种证据材料,包括原始档案、证人证言、文献资料、相关照片等等。由于多种原因,有些惨案并没有找到原始档案记载或当年的报刊报道,亲历者也已先后去世,但这些惨案的基本事实都是客观存在并且表述清楚的,当地党史、地方志部门也都曾经有过调研并出版过相关的调研资料,因此编者也将其收入。每一个附件,都标明出处。
严格把关。《惨案》编辑后,先后送中央党史研究室专家、抗战课题组领导和专家、相关高等院校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以及第一研究部的领导多次审阅,请他们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根据他们的审读意见,又多次对书稿进行资料补充、修改,力求使内容最大限度地客观、真实、丰富,文字表述更加平实、规范。最后,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分管领导李忠杰审读。
对惨案的核实、修改、审读,可以说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因此,每一个惨案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
翻阅这173个惨案,我为日本军国主义的野蛮和残忍而倍感震惊和愤怒。他们在企图灭亡全中国的侵略战争中,在我神圣的中华大地上制造了许多令人发指的屠杀惨剧。
日军所到之处,都以极其残暴的手段烧杀淫掠。美丽、宁静的都市和村庄被夷为平地、化为灰烬,昔日美好的家园成为恐怖的屠场、荒芜的墓地,成千成万的中国居民、战俘和难民被刽子手扫射致死,许许多多中国平民在日军的杀人比赛和活靶训练中被砍下头颅、剖开胸膛,数千数万的妇女同胞被禽兽般的日军官兵强奸、杀戮……
对我抗日根据地,日军实行了极其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大片国土成为焦土,无数城镇和村庄血流成河。他们还强迫中国劳工从事奴隶般的苦役,制造许多尸骨累累的“万人坑”。
1923年的国际空战规则规定:禁止以对平民造成恐怖、破坏或损害非军事性质的私人财产、或伤害非战斗员为目的的空中轰炸;禁止对不紧接地面部队作战地区的城市、市镇、乡村、居民点或建筑物进行轰炸。
但是,日军在全面侵略中国期间,公然蔑视国际法规,频频出动飞机对中国城乡实施狂轰滥炸,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战争初期,日军重点轰炸的是战区及其附近的城乡,轰炸的目标绝大多数是商业区、居民区、文教卫生设施和文化古迹等非军事目标。与此同时,大后方的有些城市也遭到了轰炸,但次数和规模有限。
武汉、广州失陷后,日军大本营决定对中国的“战略要地实施轰炸”。所谓战略要地,指的是大后方的城市。根据这个决定,侵华日军开始大力扩编轰炸机部队,抓紧修整汉口和运城的航空基地,积极组织远程轰炸和战略要地轰炸的训练,很快就开始了对大后方城市连续不断的狂轰滥炸。
日机的空袭范围几乎遍及全中国。按当时的行政区划,遭受空袭的省份共有以下23个:河北、山西、察哈尔、绥远、内蒙、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康和青海。
日军狂暴地轰炸城乡平民和非军事目标,其目的在于毁灭城乡,给中国人民制造恐怖感,使中国人民屈服,接受日本的殖民统治。这一点,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吉本贞一在1939年7月24日致陆军大臣坂垣的形势判断中写道:“陆军航空部队对(中国)内地重要地点进行攻击,为的是威胁敌军及人民,使其酝酿厌战与和平的倾向,对于内地进攻作战所期望的效果,与其说是直接给予敌军及军事设施的物资损失,毋宁是予敌军及一般民众以精神威胁。我们所期待的是他们因恐怖过甚,终于激发为反战运动。”
日军无视国际公法,对我城乡进行毁灭性狂轰滥炸的野蛮暴行,给饱受侵略战火摧残的中国又增加一层灾难。中国的许多城市当时既无防空武器,又无防空设施,日机横行无阻,滥杀无辜。
1937年8月14日下午3时许,日军飞机轰炸上海外滩,729人被炸死,865人被炸伤。下午4时35分,轰炸南京路、大世界,炸死1011人,炸伤1008人。8月23日下午1时许,轰炸南京路、浙江路,炸死215人,炸伤570人。
8月15日至12月13日,日军出动近1000架次飞机轰炸南京,仅城内居民就被炸死430人,重伤528人。
8月16日至11月,美丽的园林古城苏州遭到日军飞机的毁灭性轰炸。一位美国人当时曾作过这样的报道:“(1937年)11月第二个星期内,日军开始向苏州市区投掷高爆炸性的炸弹,于是美丽古老的苏州城里的35万居民,便面对着令人厌恶的野蛮势力,痛苦地挣扎着。巨量的炸弹从天空降落下来猛烈爆炸,肢体、尘垢、砖泥不断飞腾,可怖的场面使我们不敢正视。”“11月9日,日机散发传单,说三天以后将要更猛烈地轰炸苏州。这一警告,真使我感到太可怕了,古老的苏州,就要被毁灭吗?当我看到成群结队的老百姓扶老携幼离开故居时,不禁凄怆万分。大举轰炸的一夜到来了。只有上帝以及尚未逃出孤城的人们知道那一夜的恐怖滋味。天一亮我们就起身进城,目睹死亡的平民和炸毁的房屋,其状之惨实非任何笔墨所能形容。”⑴苏州就这样被炸毁了。
9月14日至24日,日军飞机轰炸武汉,炸死2989人,炸伤1728人。
1938年5月28日至6月11日,日军先后出动上千架次飞机轰炸广州,每天投下几十枚到几百枚300磅到500磅的重磅炸弹,炸死炸伤广州居民达10000人以上。其中,5月28日、29日、30日连续三天,居民的死伤人数都在1000人以上,6月6日被炸死炸伤2000多人。
1939年5月3日至4日,日军飞机突然大规模轰炸重庆,两天投下爆炸弹和燃烧弹292枚,炸死炸伤居民6314人。
类似的轰炸实在太多了,难以一一详述。
在对城市进行狂轰滥炸的同时,日军还出动飞机对农村、水利设施、宗教设施、名胜古迹等进行毁灭性的破坏。
日军轰炸给中国人民的生命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七七事变后,日军在平、津、保地区疯狂轰炸,平民死伤极多。接着,日军又在宁、沪、杭三角地区大肆轰炸,数以万计的平民被炸死。其后随着战局的扩展,轰炸范围日益扩大,从战区到大后方,各地城乡人民均处于日机经常性的轰炸威胁之下。据当时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7月起至1943年7月止,全国因日军空袭而死亡的人数为335,934人,受伤者为426,249人,合计伤亡总数为762,183人。
由于日军疯狂的轰炸,中国人民的财产损失也十分严重。城市、乡村、工厂、学校、医院、铁路、矿山、水利设旋、电讯、邮政、商店、民房、民航、金融,公产私产等均遭受到严重损失。以铁路为例,据当时不完全统计,陇海、粤汉、津浦、广九、南浔、同薄、湘桂、浙赣(东段)、成渝、叙昆等10条干线支线,日军轰炸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其路产损失的4.9%。因日机轰炸,铁路长期不能运营,造成的间接损失占路产总损失的36%以上。
日军的轰炸破坏暴行,不仅为中国人民所切齿,而且也遭到了国际舆论的一致谴责。美国副国务卿威尔斯当时向报界发表谈话,强烈抗议日军对广州等城市的轰炸,他说:“交战一方用飞机轰炸对方不设防城市,以致无辜平民尤其是妇孺惨遭屠杀,这完全是一种野蛮举动。”⑵英国《伦敦新闻纪事报》在1938年6月8日的社论中指出:“这种野蛮的屠杀完全是赤裸裸的恐怖主义。”⑶法国共产党的《人道报》对日军在中国的狂轰滥炸提出强烈谴责,并指出:“外交上的抗议毫无效力,我们必须抵制日本货物,以扼日本侵略者的咽喉。”⑷
日本侵略军的狂轰滥炸吓不倒中国人民,反而彻底暴露了它嗜血成性,与世界人民为敌的本性。
(三)
除了频繁轰炸,日军在向中国内地不断侵犯的途中,总是血洗城乡,残杀平民,制造累累惨案。他们反复采用烧、杀、抢、掠、淫、细菌战、毒气战、掳掠劳工等手段对中国平民施暴。他们践踏生灵,蹂躏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1937年10月9日,日军在山西崞县县城大举烧杀抢掠,将300多名居民和120多个外来逃难者杀死在西门附近、街头院落。傍晚,又将120多个青壮年用铁丝串在一起押往南门外枪杀。
在南街,日军将两个逃难的年轻人脱光衣服,用钉子将四肢钉到门板上,然后像宰猪一样豁开肚子,取出心脏、肚肠扔到地上。又将另外4个年轻人的四肢一截一截剁去扔在地上。年轻人痛得来回摇动,日军却围着大笑。
在西街王绍武院里,日军将许多百姓砍去四肢,只留一个肉桩子扔到院内,然后放出狗乱咬。人在院内喊叫、滚动,狗见状咬得更凶。数以百计的姑娘、媳妇在家中、院内被日军奸污后杀害。街头巷尾躺满了遇难者的尸体。
日军又将集中起来的240多个居民用井绳串起押往南门外枪杀,然后扔入大坑。少数居民听见枪声顺势跌倒。不料,一个叫杨铜牛的人倒下后又站起来喊叫挣扎,日军发觉后,便用刺刀对倒下的人群挨个捅了一遍,使许多幸存者丧生。天黑以后,日军将300多名居民串捆起来集体枪杀。整个南门外尸骨堆成山,鲜血染红水,惨不忍睹。
据战后统计,日军这次屠城共杀害崞县县城居民、商人、难民,以及晋绥军士兵2500余人,烧毁房屋、庙宇2000余间,不少居民全家绝户,不少儿童变成孤儿,不少老者无人赡养,成百群众无家可归。
10月11日,日军侵占崞县原平镇,杀死居民1800多人,烧毁房屋3000多间,整个城堡完全变成一片废墟。居民安补红一家13口人被日军用铁丝捆在一起,日军用刺刀将他们一一扎死。在小北关,日军将抓住的20多名群众当作活靶一一刺杀,一个叫宋元卯的村民奋起反抗,用手抓住刺来的刺刀,结果10个指头全被削掉。在一个皮麻店,日军将抓到的20多人用麻缠住,一一刺死后扔到了临时防空壕里。在一个居民院内,日军强令17个居民排成一队,然后将他们的头一一砍去。
10月13日拂晓,坂垣师团的萱刀联队万余人绕道永兴、后河池,突然扑进崞县南怀化村,至11月8日,对南怀化村的居民杀了一批又一批,烧死一伙又一伙,使这个原有204户村民的村子有100户被杀绝,制造了杀害1200多人的惨案。
在南怀化村,日军把藏在窑洞里的52名村民赶出来,让男、女分开排队,男人用机枪扫死,女人则逼其脱光衣服,用刺刀扎死。一个日本兵从一个妇女怀里一把抢过一个婴儿,扯着两腿一撕两半,母亲惨叫一声晕了过去。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吓得抱住母亲的腿直哭叫,日军扑上来,把她的衣服剥光,然后将两条腿钉在大树上。看到婴儿,日军或是把他们挑在刺刀上,或是把他们割去鼻子。就这样,52名男女老少一个个被枪打、被刀扎。
日军又将藏在另一处窑洞里的100多名居民赶出洞外,他们或被砍下头挂在树叉上,或被绑在柱上被当活靶刺杀。怀孕的妇女有的被开膛剖腹,婴儿被取出挂在树上,有的被踩肚子压迫流产。孕妇聂翠珍夺路逃跑,被日军抓回火烧肚子,直到肚子被烧裂胎儿死在她的身旁才罢休。不少妇女被剥光衣服轮奸。之后,日军又在洞内塞满柴禾,倒上汽油点着火,再逼迫居民钻进洞内。居民不进,日军下令机枪、步枪一齐开火。顿时,院内黑烟滚滚,鲜血四溅,大人呼喊自己的骨肉,小孩哭叫着自己的亲娘。这时,隐藏在厕所里的赵千东老人再也忍耐不下去了,趁敌不防,他抄起一把粪叉,用尽平生之力,对准一个日军小头目的脑袋狠狠砸去,这个小头目当场死去。于是,刽子手们更加疯狂,他们把70岁的赵千东老人绑在树上烧死,又将院内倒下的尸体一一扔进大火熊熊的窑洞,百余居民化为灰烬。
在浙江平湖,1937年11月5日至6日,日军用枪击、刺杀、砍头、肢解、剖腹、水淹、火烤、活埋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居民800多人,64名妇女被奸被杀,43人伤残,36人失踪,3289间民房被烧毁。
在浙江湖州,1937年11月19日,日军首先在南浔古镇杀害军民1500多人,烧毁房屋4993间。20日,在马腰镇杀害居民200多人,在和孚镇、袁家汇杀害居民140多人。21日至24日,又在湖州城和八里店镇、东林菁山、三合等地杀害居民1000多人。短短六天时间,就造成湖州居民3000多人遇难,其中有姓氏可查的居民就达1200多人。
在安徽广德,1937年11月26日至1938年1月13日,日军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他们用机枪集中扫射200多名男女老幼和解除武装的士兵,用刺刀戳瞎婴儿的眼睛,刺进婴儿的肛门和肚子,然后高高举起,悬空摇动,婴儿哭叫而死,日军却哈哈大笑。城里城外到处是烧毁的房屋、横七竖八的尸体,全城被屠杀的居民竟达24000多人。
在浙江杭州,1937年12月24日至26日,短短三天,日军杀害居民4000多人,2000多妇女被强奸,700多名妇女被奸淫致死,3000多家居民和300多个学校和政府机关的房屋被烧毁。
在山西晋城,日军第14师团黑支队1938年2月26日侵入晋城,展开了持续一个多月的烧、杀、淫、掠,杀害居民2500多人,烧毁房屋4000多间,宰杀牲畜1500多头。同年7月,日军一个师团第二次侵犯晋城,至8月离开晋城,又制造了杀害居民5000多人、烧毁房屋12000多间、掠走牲畜8000多头、抢走财物不计其数的重大惨案。
在浙江湖州与杭州之间的龙溪,日军于1938年3月26日进行沿溪大“扫荡”,仅这一天的“扫荡”,就有龙溪港两岸居民600多人被杀害,700多人受伤,140多个村庄被纵火,8000多间房屋被烧毁。
在河南浚县,1938年3月29日,日军在浚县县城东、南、北三面散布岗哨,封锁道路,进城屠杀。他们见人就杀,见房就烧,见女人就抓,仅一天就杀害居民4500多人,强奸妇女500多人,烧毁房屋100多间。
在湖北武穴,1938年9月16日、17日,日军在下港张才垸、高垴垸和李家边垸连续制造惨案,使中国平民伤亡899人。在下港张才垸,日军用火焰喷射器放火烧庄,庄上的房屋被烧成废墟,留在家里的人大都被烧死。日军还驱赶40多名男青壮年跳入月塘水中,爬在塘边大树上,然后向塘里和树上开枪,将人当活靶子打死。在高垴垸,131人被杀死,其中18户被杀绝。在李家边垸,210人被杀死,其中31户被杀绝。此外,日军还对阳城山附近的村庄施放毒气,400多名村民被毒死。
在江西安义,1939年3月21日至4月22日,日军烧杀抢掠,8230人被杀死,5845人被杀伤,8949幢房屋被烧毁。
在湖北宜城杨家洲,1940年6月4日,短短半天时间,日军疯狂屠杀,有1000多人被杀害。杨家洲尸横遍地,血染沙洲,连汉江水也被染红了。
在山西兴县,1940年12月23日,日军占领兴县县城,立即四处点火,古老的山城很快变成了一片火海,全城所有的建筑物被烧毁。日军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见妇女就奸,不论是初生的婴儿还是年逾古稀的老人,无人幸免。兴县城乡1300多人被杀,9200多间房屋被毁,抢走和屠杀耕牛1200多头,拉走毛驴1400多头,宰杀猪、羊5000多条,抢走金银首饰数万两,抢走衣服、布匹、绸缎不计其数。
在河北丰润县潘家峪,1941年1月25日,日军仅一天时间就杀害村民1300多人,杀绝33户,杀伤96人,烧毁房屋1100多间,将财物劫掠一空。整个村庄尸体遍地,一片焦土。
在河南内黄县,1941年4月16日上午,日军把数百名村民赶到硝河坡的一座庵子旁,逼他们脱光衣服,用棍棒毒打,用机枪扫射,纵马在尸体上狂窜乱踏。又把从枣林里搜捕来的1000多名村民驱赶到一个场院里,逼人们躺下,一个个垒起来,在上面大小便,泼开水,最后用机枪扫射屠杀。
在河北平山,1941年8月23日,日军重点“扫荡”,六路合击,见人杀,见房烧,见物抢,杀死村民1300多人。
在江苏吴江,1942年2月21日至3月14日,日军先后“扫荡”芦墟、莘塔、北厍、周庄等地,杀死居民1700多人,杀伤85人,5人失踪,34名妇女被强奸。
在辽宁本溪湖煤矿,由于日军采取以中国劳工生命换取煤铁资源的“人肉开采”政策,不采取任何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导致伤亡事故不断,其中最令人发指和最残酷的一次,是发生在1942年4月26日的瓦斯大爆炸,中国矿工死亡3000多人。
在河北阜平县平阳地区,1943年9月至11月,日军制造大小惨案40多起,使用各种杀戮手段40余种,残杀老百姓10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平阳惨案。9月24日,村民韩小更被日军乱枪打死,心肝被日军剖出烹食。9月25日,日军用刺刀将65岁的李老汉下身捅烂,将李德元倒栽葱活埋,将李清林前额的肉割下遮其双眼,然后扔进水里淹死。10月11日,日军将妇女张晓生扒光衣服吊起来审讯,又用尖刀扎遍全身,割下一乳房和上眼皮,致其伤重而死。10月13日,日军将一孕妇推下山崖摔死。把刘二高绑在房梯上用火烧焦其下身,用刺刀挑了四肢,最后扔进山药窖用石头砸死。又把孟祥的儿子绑在树上让狼狗撕咬而死。11月17日,落地村杨秀金等7女因反抗日军奸污,被日军用木棍捅入阴道活活扎死。11月18日,日军将罗峪村妇救会主任刘耀梅抓捕,日本皇族、裕仁的外甥荒井用尖刀割她腿上的肉烤熟后当众吃下,还将她身上的肉割下包饺子,将尸体投入水井。11月20日,日军将立彦头村刘克水活挖心肝做了下酒菜。孕妇王金亭被扒光衣服按在一口棺材里,日军逼迫十几个青年妇女也脱光衣服围观,接着用利刃将其开膛破肚,摘出心肝,挑出胎儿…………
中华大地,大江南北,到处都是日军制造的累累惨案。每一桩,每一件,无不充满着血腥,充满着血泪……
(四)
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2月6日,日军在江苏南京实施的大屠杀更是骇人听闻、震惊中外。
1937年12月1日,日军大本营陆军部和海军部命令华中方面军与海军配合攻占南京。第十军从3日起投入行动,一部分进攻芜湖,企图沿长江而下,拊(fǔ)南京之背,主力则经溧水向南京进发。上海派遣军主力夺取镇江后向南京进攻,一部分经镇江渡长江北上,试图切断津浦铁路及江北大运河与南京的联系。中国军队主力已经西撤,留守南京的约10万人,他们与装备精良、海陆空协同作战的日军进行了最后的搏斗,除少数人突围外,大部分阵亡或者被俘后被日军杀害。日军于12月13日占领南京。
日军侵入南京后,进行了长时间、大规模、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烧、杀、淫、掠。一位正在南京市鼓楼医院(金陵大学医院)服务的美国传教士在1937年12月19日写道:
自守卫南京的中国军队崩溃到现在……一个星期过去了,这里一直是人间地狱。
说起来这是一段使人极端恐怖的事,我不知道从哪里谈起,也不知道在哪里结尾。我从来没有听到或读到过像这样残暴的行为。强奸!强奸!还是强奸!我们估计每天晚上至少发生1000起,白天也发生许多起。如果进行抗拒或者似乎有某种不满,就会遭到刺刀或枪弹的捅射。我们每天都能记下数以百计的这种事件。人们都歇斯底里了,每当我们外国人一出现,他们就跪下叩头,乞求帮助。那些被怀疑为士兵的人以及其他人,已成百地,不,成千地被带到城外去枪毙。我们医院工作人员的自来水笔、表和钱被抢了三次,就连某些收容所中的可怜的难民也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抢劫,所有的钱都被抢走了,几乎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和最后一床被褥,而用不了多久,这些也可能保不住。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妇女们都在被强行带走。看来整个日本军队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往来于任何地方,干任何勾当。⑸
10天之后(12月29日)他又写道:
南京呈现出一派凄凉景象。日军进城时,建筑物并没有受到什么损毁。日军进城以来,商店的货物被洗劫,大部分商店被烧毁了。太平路、中华路、以及实际上城里所有其他主要商业街道现在都是一片废墟。在南城,大街后面的大片地区也被烧毁了。我们每天都看到新的地方起火,不知道如此野蛮的破坏何时才能停止。⑹
又过了12天,1938年1月10日(这时南京失陷将近一个月了),另一位在南京的外国人写道:
实际上,(南京)城里的每一座房屋都遭到了日本兵的多次洗劫,其中包括美、英、德等国的使馆和大使公寓,以及相当大部分的外侨财产。各种型号的车辆、食品、服装、卧具、货币、手表、一些地毯和名画等等,只要是珍贵值钱的,大多数被洗劫而去。这种情况仍在不断出现,安全区外尤其如此。除了国际委员会的粮站和一家军用商店以外,南京再没有哪家店铺开门营业了。一群群乘车前来的日本士兵,在军官们的现场指挥下,有计划地破坏和抢劫了各家商店。而后,又把大多数店铺付之一炬。一天之内,我们总能看见多起火灾。同样,许多建筑群也被有预谋地葬入了火海。我们手头上就有一些日军士兵用于放火的化学药荆,而且,我们还亲眼看见过放火的整个过程。
在日军的“烧”和“劫”之外,他还写到“淫”的情况:
据几位精明的德国同事估计,强奸案例达两万起。我则以为至少有八千次,当然,这只是最低限度的估计。仅以发生在金陵大学、我们的一些职员的住宅内及美侨住宅内的而论,我就掌握了一百多起强奸的详细纪录,此外还有大约三百起强奸案的可靠报告。可怕而痛苦的情形,简直使你难以想象。金陵大学校内被强奸者中,有年尚十一的幼女,也有年逾半百的老妪。在其他的难民群中,甚至七十二岁和七十六岁的老太太也被惨无人道地奸污了。在神学院内,十七个日本兵在光天化日之下轮奸了一个妇女。事实上,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强奸案是在白昼发生的。⑺
至于震惊中外的大屠杀,更是残酷野蛮:日军屠刀所向,有被俘的放下武器的军人,也有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屠杀方式有以机枪集体扫射,也有零星屠杀。据不完全统计,遭集体屠杀并焚尸灭迹者共19万多人,遭零星屠杀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达15万多具,屠杀总数当在34万人以上。“尸横遍地、惨绝人寰,其残酷之情况,尤非笔者所忍形容”。⑻集体屠杀:“如12月15日下午一时,我军警二千余名为日军俘获后,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饮弹齐殒,其负伤未死者,悉遭活焚。同月16日下午六时,麋集华侨招待所之难民五千余人,被日兵押往中山码头,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中弹受伤,投身波中,与漂尸同流,得以幸免。同月18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⑼零星屠杀有枪杀、刺杀及其他种种残酷的杀害,“就其杀人之原因言,吴学诗等拉夫不从被杀,李又名等完成夫役亦被杀;殷德才等见放火施救既被杀,张贡才等见燃烧民房哀恳亦被杀。又李孙氏之被杀,以其避难于防空壕中;韩马氏等数十人之被杀,因强索柴米之告罄。又向赵陆氏等索姑娘不获杀之,强奸周张氏等不遂杀之,强奸或轮奸杨刘氏等后又杀之。又张世准等维护子女而被杀,王二毛见父母被害号泣而被杀。就其杀人之手段言,邓家镛则缚而杀之,盛怀连则迫令跪地而杀之,冯天祥等则集体而杀之,莫启东等则先刑而后杀之,程永庆则刺伤而后勒死之,童章余等则枪毙之余又焚其尸”。又姚加隆“遭日军将其妻奸杀,八岁幼儿、三岁幼女因在旁哀泣,被用枪尖挑入火中,活焚而毙”。一老叟被“绑悬树梢,以枪描标,作打靶练习,终至命中,绳断跌毙”。又“乡妇谢善真年逾六旬,被日军在中华门外东岳庙用刀刺杀,并以竹竿插入阴户”。如此种种,总之“是无事不可杀,无人不可杀,无地不可杀,无术不可杀,诚近代文明史上之耻辱”。⑽
日本侵略军的烧、杀、淫、掠等暴行,并不只是在侵占南京时才有的,而是自其开始武力侵华就有的。日军铁蹄所至,到处是恐怖、毁灭和死亡,南京不过是更加惨烈而已。日军第十六师团有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岩(即野田毅),12月初在随军侵入江苏句容县时,就已约定“举行单项刺刀友谊比赛,看谁能在完全占领南京之前,首先用军刀杀死一百名中国人”。⑾很快向井就杀了89人,野田杀了78人。几天后,据日本随军记者报道:
12月10日,两人在紫金山下相见,彼此手中都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野田道,“我杀了一百零五人,你的成绩呢?”向井答,“我杀了一百零六人!”于是两人同作狂笑:哈哈!向井先生多杀了一个!可是很不幸,就确定不了是谁先杀达到一百之数的。因此,他们两人决定这次是不分胜负,重新再赌谁先杀满一百五十名中国人!12月11日起,比赛又在进行中。⑿
他们还分执凶刀,拍照了炫耀杀人“武功”的合影,上面写了“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字样。当时东京《日日新闻》刊载这个“斩杀百人”的报道,竞引起“万口争传,誉为勇壮”!
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持续了一个多月,这成为“现代史上最黑暗的一页”,⒀而侵略军头目们却把这种残暴屠城情状拍成电影及照片来表彰战绩!当中国首都几十万人正在那座人间地狱中受侮辱、受蹂躏、受杀害时,日本首都东京正在组织几十万人的大游行,庆祝占领南京!
日军进攻南京是松井石根大将指挥的,南京大屠杀最凶残的是谷寿夫中将的第六师团及中岛今朝吾中将的第十六师团。这些屠杀在一定程度上是日本侵略军当局所规定的“不留俘虏”方针的产物,中岛本人12月13目的日记明确记述了这一点,并且记录了几条根据此一方针“处理”俘虏的事例:佐佐木部队“处理”俘虏1.5万人;守备太平门的第一中队长“处理”了1300人;仙鹤门附近集结了七八千俘虏,因为很难找到能容纳这么多尸体的壕沟,于是决定把他们“按一二百人分开之后,诱到适当地方处理。”⒁他们不但肆意杀害俘虏,而且到安全区以“登记”为名,将已成为难民的军人、平民诱骗出来杀掉;⒂扩而大之,凡是手上有茧子的人,都可能被他们诬指为当兵的,因而也“就必死无疑”。⒃此外,日军还使无数的男女老幼惨死在他们的屠刀下,完全是法西斯军队残暴本质的暴露。
总之,日军以灭绝人性的烧、杀、淫、掠在南京造成一个恐怖世界,企图吓倒和压倒中国人民,摧残我国的抵抗精神和民族意识,其结果却是激起中华民族对侵略者的更大痛恨,更加激发起全国人民团结抗战的坚强决心,而那些惨杀中国人民的主犯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⒄
(五)
《惨案》书稿充分地表明,发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日本侵华战争,是日本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日本国一切行动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独占中国为其殖民地。其手段,无一不是军事手段。他们不仅仅侵犯了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而且一步步地实施吞并和灭亡全中国的计划。
在其占领区内,日本侵略者成为一切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文化机构的最高主宰,残酷地统治中国人民。他们对中国人民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惨无人道地杀戮中国人民。他们掠夺物资,强征劳工,施放毒气,蹂躏妇女和儿童,毁坏和窃取文物,造成了大量人员和财产损失,给中国人民留下了巨大的创伤,给世界文明造成了空前的破坏。
正是依据日本侵入中国和别国的大量事实,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认定:日本策划、发动和执行了一种经宣战或不宣战的侵略战争,因而犯下“破坏和平罪”。
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列举日本主要战犯所犯55项罪状时,判定:“全体被告阴谋策划、侵占中国东北各省和控制中国,以及为达到此目的,准备和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这是正义的判决,铁证如山,是任何人也无法抵赖或改变得了的。
可是,日本右翼势力居然谎称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土地上发动和进行的侵略战争,是“不得已而进行的自卫战争”,甚至置事实与铁证于不顾,否认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这实在是荒唐无赖至极。
《惨案》的编辑出版,是对日本政客和右翼势力荒谬言行的有力回击。
它是一部史书,真实记载了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历史;它是一本教材,教育人民必须爱党爱国,奋发图强,反抗侵略;它是一部范本,成为指导全国地方党史部门编辑出版同类调研成果的编辑规范。
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
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100多年以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是在中国共产党主张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各族各界的伟大胜利,是一首“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的时代壮歌。
它不仅洗雪了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的耻辱,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它显示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伟大的抗战精神,为中国赢得了国际上应有的地位。
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走和平发展道路,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共同发展,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也是中国人民从苦难遭遇中得出的必然结论。在世界人民追求和平发展的今天,日本右翼势力罔顾历史,公然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叫嚣修改“和平宪法”,大肆扩充军备,并在与邻国领土问题上屡屡挑起事端,挑战战后国际新秩序,严重威胁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
日本右翼分子的猖狂挑衅,我们必须作好坚决反击的准备。
不等于强国,能战方能言和。
改革开放,坚定维护主权,富国强军,能打胜仗,才是实行和平崛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牢记历史,以史为鉴,全面提高综合国力,建立强大的国防,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能力,才能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2015年5月19日于北京
注:
⑴彭真志著:《不能忘却的记忆》,香港新闻出版社2004年版,第54页
⑵⑶⑷房伟编著:《屠刀下的花季:南京1937》,济南出版社2007年版,第26页;
⑸潘强恩著:《七七事变:全面抗日战争爆发》第15卷第2版,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
⑹《日军南京暴行纪实》,译文载《近代史资料》,总66号,第120一122页。
⑺哈罗德·约翰·廷珀利著,马庆平、方高潮等译:《侵华日军暴行录》,第48—49页,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文内提到的“安全区”,是南京陷落时在市内特别划出的一个地区,由留居南京的美、英、德三国侨民15人组成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管理,收容难民,故又称难民区。由于日军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安全区内也并不安全。
⑻《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胡菊蓉著:《中外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关于南京大屠杀》,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8页。
⑼《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胡菊蓉著:《中外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关于南京大屠杀》,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9页。
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谷寿夫战犯案件起诉书》,胡菊蓉著:《中外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关于南京大屠杀》,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1页。
⑾【美】廷珀利著:《侵华日军暴行录》,济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188页。
⑿李敖著:《李敖杂写1》,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年版,第74页;
⒀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侵华日军暴行录》,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
⒁《中岛日记片断》,译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编:《世界史研究动态》1985年第5期,第50页;参阅(日]小俣行男著,周晓萌译;《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世界知识出皈社1985年版,第4—5页;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著:《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211--217页。
⒂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侵华日军暴行录》,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39—45页;
⒃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侵华日军暴行录》,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29页;
⒄战争结束后,松井石根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谷寿夫被中国国防部军事法庭判处死刑。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著名专家《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档案选编》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