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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作者:本刊编辑部 责任编辑:党亚惠 来源:《铁军》2017年第5期 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6859
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这项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对我国文化建设特别是传承与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要深刻认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长远历史意义和紧迫现实意义。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富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继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我国文化建设包括对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一系列指示,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发展的高度,对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战略工程作出系统部署,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要明确继承发展的主要内容。经过5000多年文明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灿烂辉煌,博大精深。中央有关部门聚集大量专家学者,经过好几年的调研梳理,萃取精华,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提炼出符合当今时代特点的思想观点,并作出当代性的阐述。在核心思想理念方面,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想,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的思想,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等;在中华传统美德方面,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等;在中华人文精神方面,如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等,为我们理解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提供了有益指导。
要明确责任。《意见》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组织实施作出明确规定。我们作为社团组织和社会公民,要从两个方面明确应承担的责任:一方面作为社会文化群体,要承担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新四军历史的研究宣传,是党史军史研究宣传的重要方面,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我们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和已有的部署要求,从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展历史的深化研究、文物的收集保护、历史旧址的保护利用等方方面面,作出合适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发挥更大效益。另一方面,我们每个社会公民都要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中华文化直接影响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道德情操、价值取向、言谈举止,决定着我们如何安顿自己的心灵、如何立身、如何做人,也影响着我们如何教育自己的后代。试想,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诗意,如果我们的记忆中没有历史,如果我们的思考中没有哲理,那么我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一定要响应中央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