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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记》(节选)赏析
作者:禾一 责任编辑:姚云炤 来源:《铁军》 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6920
明末最高权力集团横征暴敛、空前腐败。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颠倒黑白即使到了天怒人怨之程度,但其遮天势焰却并无丝毫收敛。为清除异己,他们对众多朝野人士进行大规模逮捕囚禁乃至大肆杀戮。
原文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1),抶而仆之(2)。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3)在墓者也。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4),谈笑以死。
嗟乎!大阉(5)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6)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7)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8);大阉亦逡巡(9)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10),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11),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12),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13)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14),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15)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16),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注释
(1)堪:忍受。(2)抶(chì)而仆之:将其打倒在地。(3)傫(lěi)然:聚集的样子。(4)詈(lì):骂。(5)大阉:指魏忠贤。(6)编伍:指平民。(7)矫诏:假托君命颁发的诏令。(8)株治:株连惩治。(9)逡(qūn)巡:欲进不进、迟疑不决的样子。(10)非常之谋:指篡夺帝位的阴谋。猝(cù)发,突然发动。(11)圣人:指崇祯皇帝朱由检。投缳(huán)道路:崇祯即位后,派人逮捕魏忠贤。魏得知消息后,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缳,自缢。(12)抵罪:因犯罪而受相应的惩罚。(13)暴(pù):显露。(14)加其土封:增修他们的坟墓。(15)户牖(yǒu):指家里。(16)隶使之:当作仆隶一样差使他们。
解析
明代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及其阉党集团专权残暴,社会矛盾尖锐异常。他指使党羽大肆逮捕、杀害忠良。其爪牙在苏州逮捕正直官员周顺昌时激起民众的反抗,之后阉党大肆搜捕斗争参与者,五位义士为避免更多的人被牵连,主动投案,最终被阉党杀害。本文是文学家张溥为牺牲的五人所写的墓碑记。文章大意是:墓中的五个人,是周顺昌先生被捕时,被正义所激励而死。周公被捕时,贤士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捕役按着剑柄上前喝问:“你们为谁悲痛?”大家再不能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在场的魏忠贤党羽毛一鹭是周公被捕的主使人,苏州民众一齐喊叫着追打他。毛一鹭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五个人临刑的时候,神情慷慨自若,呼喊斥骂阉党,谈笑着死去了。
魏忠贤作乱的时候,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官员,那么大的中国,能有几个呢?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被大义所激励,又是什么缘故呢?当时由阉党假托的皇帝诏书纷纷传出,被追捕的人遍于天下,终于因为苏州人民的这次发愤抗击,阉党不敢再株连更广;魏忠贤也开始迟疑不决,畏惧正义,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直到新皇崇祯继位,魏忠贤便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
如今这些高官显贵们,一旦犯罪受罚,有的人脱身逃走,也有的削发为僧、闭门不出,或假装疯狂不知逃到何处的,他们那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有云泥之别。周顺昌因忠义受到朝廷赠给他的谥号,在死后享受到荣耀;这五个人也能够有一座大坟墓,立碑刻名,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这里都跪拜流泪,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机遇啊。假使这五个人保全性命一直生活到老,但人人都能够像对待奴仆一样使唤他们,又怎么能让豪杰们屈身下拜,在墓道上扼腕叹息呢?这说明生死意义重大,即使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
感言
明末最高权力集团横征暴敛、空前腐败。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颠倒黑白即使到了天怒人怨之程度,但其遮天势焰却并无丝毫收敛。为清除异己,他们对众多朝野人士进行大规模逮捕囚禁乃至大肆杀戮。虽然《大明律》等“王法”在司法程序和权限方面有着详尽规定,但对上述暴行却无丝毫约束意义。无法无天已成为明末社会的常态。本文记述的便是其中一件:东厂特务到苏州逮捕周顺昌时,众多生员甚至长跪至午时不起,哀求毛一鹭等将万民为周顺昌的请命奏明皇帝,但小民百姓越是哀泣跪求,权势者就越视其为“草芥”。由此可见,不受约束的权力之穷凶极恶、肆无忌惮到了何等程度。
《五人墓碑记》记述的是一桩历史悲剧,但结局闪现出了“光明的尾巴”:天启皇帝死后,崇祯一即位立即整治阉党,魏忠贤畏罪自杀,周顺昌以及被阉党杀害的五人得到朝廷的褒奖。这似乎是一个善恶终有报的故事。殊不知,这正是悲剧的深层意味之所在:在人治社会,诸如魏忠贤之流不论如何十恶不赦、人神共愤,都只有换个皇帝之后才可能受到追究。如果天启皇帝不死,或者新皇更为昏庸,结局又会怎样呢?苏州民众的这次抗争,绝不是民众对阉党的第一次反抗,更不是最后一次。这件事因涉及前期代表士大夫阶层的东林集团核心人物被阉党残害,现又抓捕支持者导致矛盾爆发而被大书特书。东林党人(包括本文的作者张溥)利用其社会影响力肯定五人也即肯定东林党人打击阉人,在当时来看,这种抵抗是正义的,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不得不指出的是,阉党倒台的关键不是因为“正义的胜利”,而是因其所作所为与传统专制伦理秩序相悖。如果魏忠贤集团如郑和般臣服皇权之下,或顺服于士大夫阶层,都不至于天怒人怨。我们不能不顾时代条件而苛责文章作者仅仅提出对抗阉党却不对抗被阉党利用的皇权,但如果今天的读者仅被五人牺牲精神的感动,得到“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精神升华,则是远远不够的。
导致这场悲剧的根源,是阉党集团与其背后凶焰万丈的“王法”体系。诸多历史悲剧告诉我们,“王法”应该被丢弃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因人治下的“王法”只是治民之法,而不能约束当权者。不受约束的权力一定是肆意极欲的。不受制约的统治者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更是罄竹难书。当下,“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的标志。虽然中国的封建皇权制度一去不复返,但人治的历史惯性过于强大。某些官员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徇私枉法,强取巧夺。他们表面上高唱“依法治国”,实际上却是破坏国家法制建设的罪魁祸首,其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仅是当下全国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解决人治体制下一桩桩悲剧的根本手段。
囿于时代条件,明末民众只能把解决尖锐社会矛盾的希望寄托于崇祯一样的所谓“明君”、周顺昌那样的清官、苏州五义士那样的英雄。今天的时代与明末不可同日而语,我们不需要再去盼什么的英明之主,清除掉阉党的崇祯皇帝不还是做了亡国之君吗?我们不要去跪什么青天官员,因为清官从来不是老百姓跪出来的。我们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是让中国梦扬帆起航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