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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史料与实物的公告
作者: 责任编辑:姚云炤 来源:铁军传媒网 日期:2021-08-30 浏览次数:6915
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守南方的红军在南方8省:赣、浙、闽、粤(琼)、鄂、豫、皖、湘,15个游击区:赣粤边、闽赣边、闽西、闽北、闽东、闽粤边、闽中、皖浙赣边、浙南、湘鄂赣边、湘赣边、湘南、鄂豫皖边、鄂豫边、琼崖,先后展开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他们以血肉之躯铸就了豪气入云的革命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和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坐落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的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建设的全国首座全面展示我党我军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光荣历史,集典藏维护、研究展示、红色教育、研学旅游为一体的革命历史纪念馆。为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藏品,提升文物藏品的整体水平,加强可移动红色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与南方红军游击战争革命史相关的影视、报刊、图书、宣言、文告、文件、手稿、墨迹、传单、标语、证件、题字、日记、信件、契证、印章、票据、账册、钱币、纸券、徽章、地图、档案、各种武器、烈士遗像和遗物、英雄模范人物(军、民)肖像和用品、各种历史照片等。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鼓励社会各界支持纪念馆建设,对无偿捐献所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县委、县政府将授予荣誉称号、荣誉馆员。
2.购买:根据纪念馆展示需要,向珍藏单位或个人购买与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有关的经过鉴定的文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三、征集期限
文物征集工作是南方红军游击战争纪念馆的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各种方式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
联系电话:0797-7237168
联系人:刘然茹18679767096
电子邮箱:dyxj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