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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中国人赢得尊严——追记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
作者:王恩收 责任编辑:束华静 来源:《铁军》 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7106
梅汝璈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为清算日本侵略者的罪行,9月11日至10月2日,远东盟军最高司令部先后下令逮捕了以东条英机为首的107名战犯。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命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荷兰、印度、菲律宾11国各自提名的11位法官,共同负责审判战犯事宜。法庭对罪犯共设三等:破坏和平罪(甲级战犯),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乙级战犯),违反人道罪(丙级战犯)。因审判在日本东京举行,故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法庭”。
1946年5月3日,东京法庭开始公开审讯战犯,地点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礼堂。起诉书列举55项罪状,历数日本军国主义集团在政治上和军事上所推行的一系列法西斯主义的方针和政策,控告了28名甲级战犯在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所犯下的罪行。
后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庭宣判。由于宣判书长达1213页,用了7天时间才宣读完。11月12日,法庭对25名甲级战犯宣判: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和武藤章等7人被判处绞刑,12月23日执行。判处畑俊六等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20年徒刑,重光葵7年徒刑。
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判死刑者941人。
东京审判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出庭证人419人,受理证据4336件,审判记录达48412页,超过了著名的纽伦堡审判的规模。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天皇裕仁是负有重要责任的,应该是头号战犯。美国政府出于战后战略利益,没有起诉裕仁,并保留了天皇制。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的几名重要成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国代表组成,总部设在日本东京。澳大利亚代表卫勃(有的译作韦伯)爵士被任命为庭长,美国律师约瑟夫·季南担任首席检察官。
卫勃到东京前曾任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大法官,1943年被任命为澳大利亚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主席。卫勃态度正直,富于雄辩,对各国的法官有很好的团结和领导能力。
季南曾任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局长。他性格外向,好交友,富有正义感。在法庭上,他能言善辩,提问尖锐,经验老到。工作起来,作风强悍、雷厉风行。他让检察官们分担了日本的战争准备、中国满洲事变、日本全面侵华和发动太平洋战争等各阶段的起诉工作。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季南的工作卓有成效。
梅汝璈(前排右二)等11国法官合影
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代表团成员有: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向哲浚、顾问吴学义,担任助理的法律专家、历史学家有裘劭恒、方福枢、杨寿林、刘子健等。梅汝璈是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兼外交委员会主席,上海复旦大学教授;向哲浚是上海特区法院首席检察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为武汉大学教授。
梅汝璈和吴学义两人曾经分别担任过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的助手,有着丰富的国际外交经验,通晓英美诸国法律。
梅汝璈为坐次据理力争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即1946年5月2日下午4时,法庭要做最后一次隆重的“彩排”。彩排前,一场尖锐冲突爆发了。冲突是由法官们的坐次安排引起的。
这天下午4时,法官在休息室集合后,卫勃庭长宣布:法官坐席的次序是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并说这是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的。
卫勃宣布后,中国法官梅汝璈当即表示反对:“这个安排是荒谬的,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中国是受日本侵略最烈、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国家,在审判日本战犯的国际法庭里她应有的席位竟会降低到英国之下,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说完,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法袍,欲退出预演,以示抗议。
卫勃看见事情不妙,便来到梅汝璈的办公室,婉转地对梅讲:“最高统帅要英美居中的意思无非是因为他们对英美法程序熟悉一些,并无歧视中国的意思。中国的席位仍然在苏、法之上,是五强的中坚。”
“这是国际法庭,不是英美法庭,我看没有英美居中的必要!假使有这种必要的话,何以加拿大、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又被挤在两旁?”梅汝璈说。
卫勃又说:“照现在的安排,你的近邻将是美国法官和法国法官,不是那位俄国将军,这会让你很愉快的。”
梅汝璈答道:“我来东京不是为了愉快。中国遭受日本战犯的侵略荼毒达50余年,对中国人来说,审判日本战犯是一件沉重严肃的任务,绝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工作。”
卫勃见说服不了梅汝璈,便威胁说:“这是最高统帅的意思。如果因为你拒绝尊重这个安排而使中美关系陷入不愉快的境地,那将是非常遗憾的。你的政府未必同意你的这种行为。”
梅汝璈有些激动:“政府同意不同意是另外一件事,但我绝不接受这样的安排。我不相信中国政府会同意这个安排。同时,我也怀疑这个安排是否真正是最高统帅做出的。”
卫勃见梅汝璈态度十分坚决,便改口说:“我去同其他兄弟们商量一下,看看大家的意见如何。请你千万别走,至多10分钟我就回来。”
不到10分钟,卫勃回到了梅汝璈的办公室。他面带笑容说:“我已经同其他兄弟们商量过,他们一致认为今天的预演只是临时性的,非正式的,我们不妨照原定的安排,不必变更。至于明天正式开庭时的安排,我们今晚可以开会再讨论。”
梅汝璈见卫勃施缓兵之计,当即答道:“预演固然是临时性的和非正式的,但是许多摄影和新闻记者都等候在审判大厅里,他们必定要摄取许多照片,甚至刊登在报纸上。这些照片很可能传到中国人民的眼里,他们看到这种于法无据且与中国荣誉地位不相称的安排,必然会感到惊讶和愤恨,甚至会责难我软弱无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宪章上虽没有规定法官坐席的顺序,但根据日本投降书,按照受降国家签字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法官的席位是唯一合法合理的办法。这个意见我已经在法官会议上讲过多次,多数同事并无异议,也没有人提出过更好的办法。如果最高统帅不同意,我们明天再开法官会议不迟。倘不如此,我决不参加。至于我个人,我可以向政府请示,看是否支持我。也可以向政府辞职,另派一个人来接替。这完全是我个人的事情。”说完,梅汝璈再次做出马上要离去的姿态。
卫勃一看梅汝璈要走,忙拦住说:“请你务必再等一等,我同其他兄弟们再商量一下就来。”
开庭预演仪式已经推迟了约半个小时,审判大厅里的人们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此时此刻,没有人能承担得起推迟明天正式开庭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个日期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此时如果中国法官真的拒绝出席,法庭不能按期开庭,那就会震惊全世界,这个责任无论是庭长还是最高统帅都承担不了。基于有这样的把握,梅汝璈认为现在是向庭长摊牌的最好时机,因此态度非常强硬。
10分钟后,卫勃第三次来到梅汝璈的办公室:“梅先生,你胜利了!兄弟们同意你的意见,预演就按受降签字国次序进行。”说完便悻悻而去。梅汝璈这才又脱去大衣,换上法袍,走出自己的办公室。预演仪式立即开始,这时已经是下午5时了。
梅汝璈争来中国国旗插第一的位置
5月2日下午“彩排”后,各国法官、检察官、顾问、律师以及有关人员接着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11个对日参战国的法官都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中国法官梅汝璈威严地坐在审判席的中间,审判席后面插着参战国的国旗,美国插在第一位,中国插在第二位。
吴学义顾问一看中国国旗插在第二位,立刻向梅汝璈打手势,伸出了右手食指,意思是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梅见吴的手势后,心领神会,立即向庭长卫勃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美国法官漫不经心地问道:“为什么?”梅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中国军民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45年8月15日打败日本军国主义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他说:“14年间,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我国军民伤亡逾2000万,财产损失逾2000亿美元,击毙击伤日军达130多万,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总数的70%。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正是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主力。”
随后,中美双方进行唇枪舌战。最终美方理屈辞穷,被迫作出让步,中国国旗就此插在了第一位,美国国旗则移至第二位。
这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国内新闻媒介立即发布了这一重大新闻,有的报纸还刊出“号外”。
梅汝璈力主对日军首恶处以极刑
“南京大屠杀”案,法庭是作为一个独立单元来审理的。这次审判是所有审判中最沉重、也是最震撼人心的一次。为防止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战犯们抵赖,检察官们搜集了大量人证物证及其他证据。
第一个出庭作证的,是当时在南京大学医院工作的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他目击了南京大屠杀,从12月13日开始,在六七个星期里日军一直在屠杀中国人。
接下来,三个死里逃生的南京居民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出庭作证。难民尚德义在下关与其他1000人被日军机关枪扫射,死里逃生。商人伍长德作证,日军用四挺重机枪向手无寸铁的2000名难民扫射,他幸免一死,但接着又被日军刺刀乱捅、煤油焚烧,伍长德滚入护城河,侥幸逃脱。难民陈福宝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控诉了日军的罪行。
更为难得的是,法庭得到一份十分珍贵的影像资料。这段105分钟的胶片记录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令世界震惊。拍摄者是一名美国牧师,名叫约翰·马基。对影像内容,日本记者连用三个“惨”来形容:“那一刻,令人战栗不已。”
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作证文件,就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发给德国外交部的一封秘密电报。电报说:“犯罪的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南京陷落的第四天,松井石根进入尸陈遍地、到处是纵火痕迹的南京城。而在审讯中,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竭力为他开脱,试图证明被告是一个热爱和平的“好人”,甚至要求把结论性的言词从庭审笔录中删去。季南起身大声驳斥:“这个事件就是被称之为现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为什么要删去!”
后来,松井石根在巢鸭监狱曾向僧人花山信胜忏悔:“南京事件,可耻之极。”
法庭最终对南京大屠杀做了如下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的最初六个星期内,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这是一个十分保守的数字,实际在南京遭日军屠杀的中国军民为30多万人。
到审判后期,各国法官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庭长卫勃主张把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岛上;美国法官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发动太平洋战争的战犯身上;印度法官主张全体被告无罪释放;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坚决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辩。
这也难怪,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一些人所属的国家在二战中没有过多受到日军的伤害,对日军的暴行缺乏切肤之痛,因此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法官则由于国内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
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例如,仅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使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他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
在梅汝璈的据理力争下,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7名日本主要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书写判决书的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军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十多万字。
梅汝璈当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就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七名被判死刑的甲级战犯上诉风波
1948年11月22日,麦克阿瑟批准了判决书,但对死刑犯的判决却没有立即执行,反而把广田弘毅和土肥原贤二的上诉书转给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居然以5︰4同意被告上诉。顿时,世界舆论纷纷谴责。
中国法官梅汝璈表示:“如果代表11国的国际法庭所作的决定要由某一国的法庭来重新审理,不管他是多么高的法院,那当然会使人担心,任何国际决定和行动都要同样受到一个国家的重审和改变。”在世界舆论的压力下,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致函美国最高法院,指出它无权干涉东京法庭的判决。
1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以6票对1票拒绝重新审理。这样,判决后拖延了一个多月,到12月23日东京时间零点至零点30分,才在东京巢鸭监狱对东条英机等7名主要战犯执行了绞刑。
1947年4月26日,最先攻入南京制造大屠杀惨案的日军第六师团指挥官谷寿夫在南京被执行枪决。1948年1月28日,中国军事法庭对在南京各屠杀中国100余名平民的向井敏明、野田岩判处死刑。
这是正义的胜利,法律的胜利,也是中国人民的胜利。